近日,新疆的张先生向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通过网络平台司法拍卖以29.2万元拍下了一款黑色大众车辆,由于路途远未能看车,提车后却发现车辆是泡水车和事故车,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却遭驳回。
张先生认为,他基于对法院的信任拍下了这款车,但法院在拍卖平台公示中没有详细指明车辆瑕疵,也未对拍卖车辆进行评估鉴定,导致他产生误解,买到了报废车。
(资料图)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该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内容对拍卖标的、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均作了明确说明,该院已就相关瑕疵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异议人张先生未实地看样即参加竞买,应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9.2万的法拍车竟是事故车?当事人:基于对法院的信任才拍的
张先生介绍,他一直在关注这款“大众辉昂2016款480V6行政旗舰版”车辆,得知有法院在拍卖,2021年3月24日,他便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拍方式,在没有看车的情况下,以29.2万元的价格拍得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挂拍的这辆车。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办理车辆解押手续时得知,该车辆存在质量瑕疵。
“我第一次参加法拍,以前也不知道这个情况。我想着法院拍卖的,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张先生称,2021年4月14日,他委托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查博士”对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重大修复车、事故车、泡水车。他认为,该瑕疵情形与秦都区法院在网络平台对该二手车辆的调查所载明的瑕疵情况及标的物价值严重不符,于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撤销本次司法拍卖。
遗憾的是,张先生的异议申请先后被秦都区法院和咸阳市中院驳回。无奈之下,张先生决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2021年11月27日,他在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车的车架号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无法过户。后经西安市公安局车管所委托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车架号码有改动,原车架号码已被切割掉无法确认。
这一切都让张先生十分无奈。张先生表示,这款车他一直很喜欢,得知已经停产,二手车渠道也没能买到,于是他基于对法院的信任拍下了这款车,但法院在拍卖平台公示中没有指明车辆瑕疵,也未对拍卖车辆进行评估鉴定,导致他产生误解,买到了报废车,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院驳回异议请求:多次提醒竞买人实地看样
张先生认为,秦都区法院在网络平台对该二手车辆的调查所载明的瑕疵情况仅有“左前叶子板轻微剐蹭”这一轻微瑕疵,法院应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通过拍卖平台公示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2021年7月5日,秦都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张先生的异议请求。法院查明,2021年3月8日,该院在网络平台发布该轿车第一次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对拍卖标的、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均作了明确说明,其中第五条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另外,法院查明,标的物信息部分中包含拍卖须知,其中第十条: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竟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法院认为,其多次提醒竞买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021年9月16日,咸阳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先生的复议申请,维持秦都区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
律师提醒:竞拍者应对车辆登记信息及车辆实况进行实地调查
在这起事件中,法院的拍卖公告内容是否让张先生产生误解?张先生又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拼装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更不能流通转让。如果当事人通过司法拍卖买到的车辆,是属于拼装车辆,不能办理转让登记,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一般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撤销权消灭。
刘凯提醒,在司法拍卖平台竞拍车辆,除了详细查看拍品详情外,更应该对车辆登记信息、以及车辆实况进行实地调查。车辆登记信息调查主要包括:(1)车辆基本登记信息,包括登记车主、初始登记时间、品牌型号、尾气排放标准等;(2)车辆查封、抵押(质押)登记信息,包括是否系拍卖机关首先查封、有无脱封,涉案车辆有无其他查封,是否被抵押(质押)等;(3)车辆检验状态与交易限制,包括车辆检验时间、是否已脱审、违章情况,并了解过户交易限制及车辆处置成交后的交付流程。车辆实地调查主要包括(1)查看车辆有无被扣押,包括扣押时间、车辆存放地点、车辆保管费用等;(2)查看车辆实际状态,包括车辆外观、内饰,车辆配件是否齐全、有无加装,能否正常启动等。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二手车司法拍卖与二手车买卖有较大不同,在二手车买卖中,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真实车况,但法拍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对竞拍者的义务要求较高,个人应实地看车或委托专业人员了解车况后,再决定是否拍下。另外,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提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也未对车况作出相应承诺,不能证明法院在瑕疵说明上存在严重失实。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提示,通过本事件再次提醒网民,在竞拍时,一定要确认手续是否齐全,标的物是否存在法律瑕疵,因为手续是否齐全不仅关系到标的物的合法性,同时也会关系到购买成功后的过户以及上保险等问题,所以拍卖前一定需要仔细确认标的物,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