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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阴县涧池镇何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反映,妹妹过年期间燃放手持烟花时发生爆炸,左手被炸贯穿伤,找经销商索赔至今未果。
据何先生介绍,其妹妹于今年1月11日,在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买了价值720元的“喜闹元宵”手持烟花,1月27日燃放时烟花突然爆炸,左手被炸贯穿伤,送进医院做了两个多小时的手术,住院治疗十多天。出院后,他第一时间去销售公司索赔,但商家态度恶劣不愿赔偿。何先生说:“我妹妹买的是手持烟花,正常情况下燃放应该不会发生爆炸。我认为是烟花质量存在问题。”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汉阴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唐斌称,目前已接到多起投诉,均反映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的烟花燃放时发生爆炸致伤。
据了解,汉阴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蒋哲进行过询问调查,调查结果为该公司不具备生产烟花爆竹资质,也不是烟花生产厂家。经查,发生爆炸的产品由湖南省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双方签有进购合同,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监制,并在汉阴境内销售。
唐斌介绍,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后曾于2月24日组织过现场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后面将安排汉阴经销商会同湖南生产厂家与5名受到伤害的消费者协商。
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哲对华商报记者说:“事发后,我将烟花爆竹炸伤手掌及消费者的诉求都和生产厂家进行过协商,决定对几名伤者的医药费进行赔偿,其他方面的赔偿要求暂无能力支付,建议消费者走法律诉讼渠道。”
3月3日,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刘新律师表示,此事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走法院诉讼程序,如果烟花查出质量存在问题,销售者及生产厂家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烟花质量检测合格,由于消费者操作不当导致的伤害,则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