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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发布了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近三年涉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案情况,同时发布了“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等9起典型案例。
近三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5件38人,审查起诉案件273件366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向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检察意见书》3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36人,支持环保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共受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件,立案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
发布会还公布了“督促整治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等9起典型案例。
2022年7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西安、安康两市交界处本应当为“无人区”的秦岭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却成为“网红打卡地”。大量人员徒步穿越,存在踩踏高山草甸、攀折采挖小丛红景天等野生植物、惊扰野生动物、随意丢弃垃圾、燃烧篝火等违法行为,多次出现野生动物伤人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职,少数保护管理部门网站还将秦岭核心保护区高山草甸风景等作为旅游宣传信息发布。
因涉及西安、安康两地监督线索有15件,穿越三地的路线有52条,在陕西铁检分院领办下,两级院跨区域协同办案,在秦岭南北两麓同步开展调查取证。经专家评估认为,大量非法穿越行为,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植物、动物正常生长与繁衍,且造成土壤、水体、空气污染,对核心保护区产生多重不利影响。
经磋商与公开听证,两级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相关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开展整改,包括及时删除可能造成误导的宣传内容,发布禁止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旅游穿越活动的公告;对组织穿越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旅行社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86名游客、驴友现场进行训诫教育等。
其他典型案例包括: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小麂;在禁渔期电鱼;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非法垂钓;采挖、售卖野生兰花;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网络平台售卖“金雕标本”等。 华商报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