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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左右的大龄工作者是基层劳动行业的主力,如果通过调整社会福利保障,让他们来带动就业发展,对于就业者和企业来说,能够双赢”。西安市人大代表、陕西锦翔饭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陶锦翔带着他的建议参加今年的西安市“两会”。
大龄用工者约占基层劳动行业60%-70%
“很多基层劳动行业,例如餐饮行业,工作的主力就是50岁上下的农村妇女,比例大概有60%-70%,她们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但对于她们来说,社保的力度又有所限制。”陶锦翔说,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适龄劳动者减少,用工荒逐步凸显,用工成本越来越高,一些基层劳动力普通的岗位,例如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岗位,由于工时长、工作累、工资较低等问题,对年轻的劳动者缺乏吸引力,就不得不聘用一些大龄劳动力。
这些大龄工作者可以参加医疗、养老保险的缴纳,但是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企业聘用大龄劳动者但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时,一旦发生工伤,企业需要全额承担主体责任,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待遇的风险,同时为以后的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加大了企业用工风险。”陶锦翔说,“对工作者自身来说,也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风险,所以大龄工作者的的社保问题急需得到关注。”
建议增加大龄劳动者社保福利
陶锦翔建议,可以考虑让不同年龄段的劳动者同享用工保障,这对于一些大龄且有意愿继续就业的工作人员来说,就享有平等的“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和“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我之前关注到浙江的一条地方性法规,其中就延长的用工者的年龄范围,变为16岁到60岁(女性)或65岁(男性)。”其次,对于企业来说,为了避免大龄劳动者受伤事故发生后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也为了让企业得到更良性的运转,应重视大龄劳动者再就业问题,关注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陶锦翔建议,应该积极探索劳动保障新途径。面对日渐庞大的大龄劳动者群体,法律法规不仅应明确其法律身份,还给予应有的劳动保障,更应针对其特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但现行劳动立法对大龄劳动者法律身份的模糊处理和保护缺位,使得各地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劳动保障新问题,解决问题的新路径,突破现有劳动法律法规对退休年龄限制,给予其享受劳动法倾斜保护的法律资格。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