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资料图】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 199 号陕西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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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 召集会议,董事长张义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健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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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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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思雨、郭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