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资料图片)
一、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赵亚宏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赵亚宏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赵刚提请
免去:
张晓光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一兵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李九红的陕西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三、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兴宁提请
任命:
张凯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心亮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育奎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姜维龙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倩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志锋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提请
任命:
赵合理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高延文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曹文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丽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提请
任命:
丁鹏敏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艳妮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任秦娜、师建贞、张蓉、郑华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