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们对遇罗锦这个名字十分的陌生,但在80年代的中国,她的名字家喻户晓,并且引起了不少的争议。
1946年,遇罗锦出生于北京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她的父亲遇崇基早年毕业于日本的早稻田大学,而母亲王秋林也两次留学日本,回国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实业家。
应该说,遇罗锦的父母都是社会上的精英人士,她的生活理应是一帆风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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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世事无常,有时候命运的车轮会将你拖进万丈深渊。
1957年,遇罗锦的父母被错划成了右派,昔日那个温暖的家瞬间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遇罗锦和哥哥遇罗克不解地看着这一切,他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成了不受欢迎的人。
哥哥罗遇克的学习成绩很好,但他没有资格考大学,只能到工厂做一名工人。
一个人的出身是不能选择,但道路可以自己选择,为什么一定要唯出身论呢?
遇罗克想不明白,遇罗锦也想不通,他们渴望找到答案。
9年后,年轻气盛的遇罗克写下了《出身论》,此文一经推出,立刻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遇罗克在《出身论》里批判了“老子英雄儿子好汉,老子反动儿子混蛋”的理论,他以为这只是自己的个人观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年轻的遇罗克太天真了,他的这篇文章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由此遭来了杀身之祸。
1968年1月5日,25岁的遇罗克被捕入狱。
2年后,27岁的他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开场的十万人大会上被执行枪决。
哥哥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对于遇罗锦来说,不仅是失去亲人的悲哀,更有被划为另册的屈辱。
受哥哥的牵连,遇罗锦被劳教三年,她在那儿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劳教结束后,遇罗锦又彼此转到河北临西县的一个小村庄插队落户。
在那个小村庄里,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是异类,每天拼死拼活的干,可工分从来没有超过一毛钱。
一个无依无靠,又出身不好的弱女子怎么能斗得过命运的捉弄?
为了可以活下去,遇罗锦无奈地嫁给了一个陌生的农民。
因为自己的丈夫是黑龙江人,所以遇罗锦的户口迁到了东北,在外人看来,一个成分不好的人能混到这地步,也算不错了。
可是,遇罗锦对丈夫没有感情,想想也是,自己好歹是个有文化的女人,而枕边人只是一个粗鲁的农民,夫妻之间根本就找不到共同的话题。
婚后,遇罗锦为丈夫生下了一个女儿,可孩子的到来并没有增加夫妻的感情,反而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生育机器。
三观不合的夫妻是走不长远的,遇罗锦勉强与丈夫生活了4年后,还是选择了离婚。
离婚后,遇罗锦又变得无依无靠,为了生存,她回到了北京。
在北京,遇罗锦过得很艰难,她干过临时工,当过保姆。
不过,临时工也好,保姆也罢,这些工作都干不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遇罗锦只能再次选择嫁人。
经过媒人的介绍,遇罗锦再婚了,她的丈夫名叫蔡钟培,是个工人,为人老实,家庭条件也过得去。
蔡钟培对遇罗锦很满意,一个老大粗能够娶到知识分子做妻子,怎么说都值了。
但是,遇罗锦对自己的婚姻并不满意,她和丈夫话不投机半句多,一天到晚除了大眼瞪小眼,简直毫无生活乐趣。
1980年,新《婚姻法》颁布了,当初套在婚姻上枷锁没有了,社会上刮起了一阵离婚潮。
遇罗锦从新《婚姻法》中看到了希望,她以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为由提出了离婚。
在遇罗锦的心中,夫妻俩除了过日子,还要有共同的价值观,如果两个人始终都不在一条道上,那么还不如早点结束这种状态。
遇罗锦一心一意地要走出围城,但丈夫蔡钟培却不想放手,他觉得自己将妻子的户口从东北迁到北京,还帮她找工作,有时间的话,两个人也一起出去看电影,这难道不是好夫妻吗?
蔡钟培的想法也有道理,他的确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不仅给了遇罗锦一个家,还东奔西跑,和妻子一块儿为遇罗克平反。
于是乎,一个不想离婚,一个想要离婚,谁也无法说服谁,为了挽回自己的婚姻,蔡钟培一气之下将家务事公布于众,他希望借社会上的力量迫使妻子收回成命。
随着离婚案的曝光,全国展开了大讨论,大家关注的焦点就是婚姻到底是为了什么,是物质生活重要还是精神生活重要?
不久之后,社会上分成了两个派,“守旧派”指责遇罗锦没事找事,忘恩负义;而“自由派”则支持遇罗锦,认为她敢于打破传统,争取自身的价值。
在当时那个年代,离婚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事情,社会上的人对遇罗锦的遣责远超过对她的支持。
尽管社会上的人大多指责遇罗锦,但她还是向法院申请了自己的离婚请求。
1980年,法院判决遇罗锦与蔡钟培感情破裂,准以离婚。
判决下达后,轰动全国,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作为遇罗锦离婚案的法官党春源则解释称:有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自己不想以封建思想和法律绳索去捆绑他们。
法官党春源理解遇罗锦,但社会舆论不理解,他们将遇罗锦骂了个体无完肤。
很快,新华社内参针对这个情况,发表了一篇《一个堕落的女人》,而《人民日报》也紧随其后,刊登消息称遇罗锦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女人。
有了这样的论调,遇罗锦的离婚案又被退了回去重审,而一审法官党春源也受到了严厉的批评,降职做了法院的打杂人员。
尽管如此,但二审法院还是判断遇罗锦与丈夫离婚,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但在措辞上明显是指责遇罗锦自由散漫的行为。
外界风风雨雨,但遇罗锦不在乎,她结束了2年无爱的婚姻,现在可以一门心思的写作了。
也就是在离婚案的这一年,遇罗锦发表了自己的报告文学《一个冬天的童话》,其作品参加了全国的报告文学奖。
遇罗锦的文笔很好,但她是个有前科的人,这么重要的奖项自然不会颁给她。
最后,这个奖项颁给了黄宗英,但是,黄宗英却将自己的笔送给了遇罗锦,并且说道:“三十年代,人们尚能支持上官云珠,到了八十年代,为什么还容不下一个遇罗锦呢?”
想当初,黄宗英在己婚状态下,和赵丹走到了一起,她与遇罗锦也算得上惺惺相惜了。
一年后,遇罗锦又写了一篇小说《春天的童话》,后来,这篇小说被刊登在《花城》杂志上。
《花城》刊登遇罗锦的小说,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因为她的确是写得好。
但是,让《花城》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惜才竟会闯下大祸,不仅全体人员要做三个月的检查,连杂志的主编和副主编都被调离了原岗位。
没法子,在各种压力下,《花城》刊登了《我们的失误》,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遇罗锦对外界的看法依然不闻不问,离婚后,她又和北京钢铁学院的老师吴范军结婚了。
前两次婚姻是被迫的,这次婚姻是自由恋爱,遇罗锦应该满足了吧!
但是,遇罗锦似乎天生就是一个爱折腾的人,她的这次婚姻也没有长久。
1983年,一位德籍华人出版商邀请她到德国做短期访问。
这位德籍华人翻译过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他非常欣赏这个女人的写作才华。
在德国,遇罗锦如鱼得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从此以后,遇罗锦就定居德国,她曾经想让丈夫吴范军过来,但是吴范军不想去外国,1992年,他们的婚姻无疾而终。
再到后来,遇罗锦与德国人海曼. 韦伯结婚,据说她对这次婚姻很满意,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一个女人结四次婚,离三次婚,就是放到现在,也会遭人非议,但遇罗锦认为自己是听从内心,寻找真爱,别人怎么看,她管不了,也懒得管。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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