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机动车
2023年5月5日7时23分,松江交警在影维路北松公路西约300米处,对当事人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系安全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2023年5月5日11时37分,徐汇交警在石龙路老沪闵路东约20米处,对当事人任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系安全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资料图)
2023年5月5日16时,宝山交警在共和新路共康路西侧10米处,对当事人程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3年5月5日16时24分,闵行交警在七莘路近沪松公路北侧,对当事人罗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3年5月4日20时36分,静安交警在共和新路中山北路北约15米处,对当事人罗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3年5月6日8时38分,宝山交警在沪太公路潘广路北约10米处,对当事人夏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二、机动车
1
沪A34***
▲2023年3月26日17时42分,号牌为沪A34***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延安高架南侧近虹许路下匝道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2
沪AAR9***
▲2023年3月26日13时39分,号牌为沪AAR9***的小型轿车在内环高架外圈近武宁路下匝道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3
沪DFN***
▲2023年3月26日16时09分,号牌为沪DFN***的小型轿车在S20外环高速内圈五洲大道出口路段,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值班编辑:叶能、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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