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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日前,陕西省八部门制定下发《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体系,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建成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培训示范基地。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持续发展一体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成长模式。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陕西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学院,支持高校加大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培养工作,着力培育一批艺术(音美)、体育与健康、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紧缺师范专业人才。切实推动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主责主业,师范类专业比例逐步达到60%以上。完善师范类院校和专业评价体系。
加强教师培训和骨干体系建设。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乡村、关注薄弱、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国培计划”,统筹协调省培项目,逐步扩大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培育200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实践基地。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教师培训”平台,促进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加强“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视导评估,提升培训质量。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三级两类”骨干校园长培养计划,推进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选拔优秀教师和校园长参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建立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制度和开展“组团式”帮扶活动,扩大优秀教师专项支教计划,实施“三区”人才专项行动计划。
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赋予具备条件学校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利用信息化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力度。持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重点为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教学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持续实施“中小学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带动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健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和特级教师评选向贡献突出的教师倾斜。
作者: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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