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租房专项整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3月至12月起,在全市开展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针对承租家庭存在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咸阳市公租房后续管理,整治承租家庭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决定于2023年3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针对承租家庭存在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二、承租人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骗取公租房的;
三、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续签合同,违规居住的;
四、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五、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八、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承租房屋租金,多次催缴且拒不缴纳的。
《公告》称,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一经核实,将严厉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公租房真正发挥惠民利民作用。
举报电话:
965356 陕西省保障房服务热线
32890621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2890627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