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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报告中清晰写着‘更换后保险杠皮’,但公交车未更换就已上路,现在公交公司还让我签保险确认单,我怀疑对方骗保。”3月23日,市民刘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前几天自己驾驶私家车与10路公交车发生肇事,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女士承担事故全责。 但是在保单确认时,刘女士发现肇事公交车实际维修情况与定损单不符。
“3月15日我开车追尾了一辆10路公交车(车牌:陕J·31816)交警认定我是全责,车险公司出具的‘损失报告’显示公交车的预估损失金额是2140元,损失明细中还写着‘更换后保险杠皮’,前几天我专门找到这辆肇事公交车,我发现这辆公交车已经修好并开始营运,但是并没有按照定损单更换配件,现在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确认保单。”刘女士称。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问题,3月23日下午,延安市公共汽车公司汽车修理厂白姓安全员告诉记者:“为了减少公交车肇事后停运造成的损失,我们的公交车维修后就恢复运营,后续维修配件调回来以后我们会进行更换。”
随后,记者找到与刘女士车辆发生肇事的10路公交车(车牌:陕J·31816),经过观察发现:该公交车后保险杠已经修复,但仍能明显看出后保险杠有维修喷漆的痕迹。
那么公交车未按保险公司定损单维修车辆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完成保单确认?对此问题,刘女士所购车险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我们已经接到了刘女反映的问题,根据公交车肇事后受损程度,我们出具了一份损失报告,如果我们在复核的过程中发现肇事公交车该更换的零配件没有更换,那就无法完成赔付。”
“我只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延安公交公司修理厂未按照保险出具的定损单更换后保险杠皮,我无法签这分保险确认单。”刘女士表示。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白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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