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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许,西安市汉城北路上的59路公交车站台,一男子疑用针管向两名女子背后喷洒不明液体。
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了解到,当天上午,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将男子控制,经查,男子刘某,36岁,无业,当时刚到西安,无事生非、寻求刺激,拿注射器吸了一管自带的矿泉水,给等车的女性身上喷洒,未接触身体,也未造成其它伤害后果。
目前,其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关键词: 不明液体 行政拘留 西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