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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礼泉的刘先生在咸阳市渭城区一家酒店的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两瓶饮料,喝了半瓶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饮料已过期一个多月,这让他很糟心。1月15日,《小里帮忙》栏目关注报道了此事。18日,刘先生告诉记者此事以赔偿500元协商解决。
1月13日,刘先生反映称,他于近日入住渭城区尚美精品酒店,12日晚,他在酒店三楼的自动售货机上花费10元买了两瓶饮料,喝了多半瓶发现过期一个多月。次日早,刘先生按照自动售货机上的电话进行投诉,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赔偿1000元未果后,将此事反映至消费者协会。
1月18日,刘先生告诉记者,16日,他再次联系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是找人给我协调,17日,我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经过协调后,以赔偿500元解决此事”。18日,我已收到赔偿款。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牛佩瑶 朱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