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由于质量问题没能按时收房,维修半年后再收房仍需补缴物业费,同时还有额外的园区增值服务费,这个收费让业主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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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才知晓还有园区增值服务费 业主不享受该服务也需缴费
2019年,付先生购买了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绿城西安全运村甘棠苑小区的房屋,套内面积约为101平方米,出卖方为西安国际陆港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2022年6月30日前交房。2022年4月27日,付先生收到了交房通知书,去看房时发现精装修房有很多瑕疵,达不到收房标准。
付先生说,验房时他发现地面、墙面瓷砖有20多处鼓包,此外还有很多装修问题,之后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但从2022年5月开始,维修进展一直断断续续,经过多次催促去年10月左右才基本修复。“当时房子其实还有一些小问题,但我想尽快收房,减少租房的压力,就同意收房。”
2022年11月,付先生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收房手续时,被告知需补缴2022年5月至今的物业费以及园区增值服务费。
“房子是因为质量问题才迟迟没有收房,并不是我不想收房,这期间的物业费不应该由我承担。”付先生说,而且他直到收房时才知道除了物业费,还有额外的园区增值服务费。“买房时确实签了物业服务协议,但当时不知道里面有增值服务,只知道物业费是2.5元,而且这份协议也一直没给我。”
付先生说,收房时需要新签一份园区服务协议,里面说明增值服务包含代收快递、健康讲座、亲子活动等。“我还没有结婚,收房后也是一个人住,这些服务我都不需要,但物业说不需要也得缴费,不然无法收房,所以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收房手续。”
物业:购房时业主知晓增值服务费 不属于变相提高物业费
1月1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全运村甘棠苑小区生活服务中心,墙上张贴的绿城西安全运村甘棠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表上写着,物业费2.2元,园区增值服务费(高层/小高层)0.31元,园区增值服务费(洋房)0.61元,价格管理形式为合同约定,收费依据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政府定价,落款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物业人员提供的园区服务协议中说明,服务内容有健康咨询服务、老年关爱、社区活动、节日活动、快件代收快递、提供票务代订服务、“宾至如归”迎送服务等。
关于增值服务的问题,物业人员解释说,前期业主购房时知晓物业收费标准并签字确认,协议原价在置业顾问手里,当时合同上说明物业费是2.51元,一费制后,物业费变为了2.2元,增值服务费为0.31元,总的费用还是2.51元,没有变化。“也有其他业主不想要增值服务,但园区是整体统一管理,一共有1万多户业主,不能因为少数业主不需要增值服务就不缴费,如果不签园区服务协议,就没办法完成收房手续。”
根据物业人员提供的信息和公式的增值服务费收费标准,记者粗略估算,假设园区共有一万户业主,每户面积100平方米,增值服务费均按最低标准0.31元计算,每个月业主缴纳的增值服务费共计31万元。
至于维修期间的物业费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物业人员说,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方案,业主可联系开发商沟通赔偿问题,物业只负责收取物业费。
1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物业经理王女士,她解释说,购房时根据合同内容业主签字盖章就是确认选择了增值服务,表示全体业主都同意该服务,原本前期合同物业费明码标价表中约定物业费是1.5元,此外还有能耗费、电梯使用费,共计2.51元,洋房的增值服务费是0.8元,高层为0.5元,一费制改革后,三费合一物业费变成了2.2元,由于总价2.51元没有变,所以增值服务费反而降低了,变成了0.51元和0.31元,并没有变相提高物业费,如果业主对增值服务有异议,后期可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精装修房多少都会有些问题,质保期内开发商会免费维修,业主可以在服务中心通过管家联系开发商,沟通赔偿问题,但根据入伙通知书说明,不管由于什么原因没能按时收房,物业费都是从2022年5月开始计费。”
19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国际港务区住建局电话,工作人员说物业费问题需询问物业科。随后,记者多次拨打物业科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