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她在面馆打工,老板借钱不还,还突然关门要不到工资。投诉劳动仲裁委,因年龄原因不受理,李女士应该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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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馆打工遇老板借钱不还 工资没发还突然关门
今年5月,56岁的李女士前往西安市吉祥路世纪商务大厦的叁根葱牛肉面店打工当服务员,“面馆5月31日开业,我5月24日就入职干活了。”李女士说,打工半年,工资一直照常发放。9月8日,老板兼店长刘某以父亲生病做手术为由,借了李女士2000元,一直没有还。
12月5日,面馆突然开会,说要停业整顿一周,一方面是生意不好经营不善,另一方面还有老板之间的一些原因,“我向店长讨要工资,老板说没钱给,也不说不给,一直拖着。”李女士说,11月1日至12月5日,除疫情闭店等原因,一共工作19天,工资2405元。12与6日,面馆关门了,至今未营业。面馆多位员工向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其他人都成功交了材料,但我被退回来了。说我年龄超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李女士认为很不合理,55岁以上工作要不到工资该怎么维权?
华商报记者看到,12月12日,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李女士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称李女士与西安市雁塔区三根葱牛肉面店之间的争议案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该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为:申请人,女,现年56岁,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适格主体。
12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面馆门口见到了李女士和其他员工。面馆未营业,大门紧锁,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店内的桌椅还在。记者和李女士分别联系刘某,电话无人接听。稍晚,记者短信联系到刘某,他说,自己回老家了,没在西安,员工工资的事情和借李女士的2000元,这几天就会发放并还款。“我们关店的原因比较复杂,前几天员工也去劳动部门提交了劳动仲裁资料,目前我们也在抓紧处理。”刘某回复说。
律师:超过退休年龄讨要工资 可向法院起诉
那么,像李女士这种情况,超过退休年龄讨要工资该如何维权?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两位律师。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法律规定劳动者讨薪的方式有多种: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由劳动监察大队调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裁判;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本案中,李女士可手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不予受理通知书,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赵良善强调,针对老板兼店长刘某向李女士借款2000元一事,李女士可单独就借款向法院起诉刘某,诉请刘某偿还借款2000元。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博洲认为,该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借款关系;第二:用工关系。对于借款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对于用工关系,主要判断双方是否为劳动关系,若属于劳动关系,则需要仲裁前置程序;若非劳动关系,则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王博洲说,本案应为劳务关系,争议焦点主要为,在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时,对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与用人单位关系应当如何认定。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超龄劳动者就业的性质存在多种分歧:实务界的主流观点为劳务关系说。该观点认为,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超出法定的退休年龄,不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不是适格的劳动主体,应适用民法典予以保护和规制。“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该案中,建议李女士以劳务关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华商报记者 佘欣/文 强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