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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老师 , 如果自然人有两个个体工商户 , 一个是定期定额户,另一个是申报生产经营所得 , 那么年终也不需要合并申报是吗?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填表说明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二、报送期限: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因此,需要汇总两处所得,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11-2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