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帮扶政策
(资料图)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标准: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并实际耕种的耕地,标准70元/亩。
(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
补贴标准:第一批13元/亩,第二批4.97元/亩,第三批11.19元/亩。
(三)巩固衔接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1.奖补对象:辖区内当年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户、三类人员,各类联农带农经营主体。
2.奖补条件
(1)脱贫户、三类人员:申请奖补资金的脱贫户、三类人员必须是经过认定程序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对象,每户脱贫户、三类人员可以享受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同地块、同产业”只能享受一项奖补,同类奖补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享受,每户累计奖补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2)经营主体:有带动脱贫户、三类人员任务的,必须达到规定的带动户数,每户增收达到1000元以上;无带动任务的,带动脱贫户、三类人员人数达到用工总数的20%以上且不少于5户,每户增收达到5000元以上。各经营主体必须做到财务管理较规范、相关佐证资料齐全,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特色种养殖类奖补属于一次性奖补,已申报并享受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得再次申报,已享受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申请奖补。“同地块、同产业”只能享受一项奖补,同类奖补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享受,每个经营主体累计奖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3.脱贫户、三类人员奖补标准
(1)桃。新栽植果园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给予奖补,每亩奖补2100元,分3年奖补,每年验收合格后兑现700元。对现有果园提升改造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给予奖补,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
(2)苹果、樱桃。新栽植果园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给予奖补,每亩奖补1800元,分3年奖补,每年验收合格后兑现600元。对现有果园提升改造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给予奖补,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
(3)核桃、花椒。新栽植果园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给予奖补,每亩奖补1200元,分3年奖补,每年验收合格后奖补400元。对现有果园提升改造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给予奖补,每亩一次性奖补300元。
(4)中药材。新种植中药材规模达到0.5亩及以上给予奖补,每亩奖补300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
(5)设施农业。新建设施大棚发展果蔬种植,每亩奖补5000元,租赁设施大棚新发展果蔬种植,每亩奖补1000元。
(6)畜禽养殖。对新发展生猪养殖2头及以上给予奖补,每头奖补300元;新发展肉羊、奶山羊养殖5只及以上给予奖补,每只奖补300元;新发展蛋鸡养殖100羽及以上给予奖补,一次性奖补15元/羽;新发展肉牛、奶牛养殖1头及以上给予奖补,一次性奖补2000元/头;新发展种兔养殖20只及以上给予奖补,一次性奖补100元/只。
(7)土地流转。鼓励脱贫户、三类人员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脱贫户、三类人员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每亩100元。
(8)电商。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开办电商网店和微店,销售额达到10000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奖补3000元,微店一次性奖补1000元。
(9)农业保险。以当年区财政局印发的农业性政策保险为准,鼓励脱贫户、三类人员购买农业保险(小麦、玉米、苹果、樱桃、核桃、花椒、设施大棚、生猪、牛、羊、鸡),以当年保费发票为准,按照自费保费50%的比例给予奖补。
终审: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