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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20时06分,绥德县流调队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要求对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田某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绥德县流调队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田某某活动轨迹清楚。现将田某某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一、请与该无症状感染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绥德县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绥德县新型冠状肺炎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