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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吸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1月4日,陕西省第三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聘任活动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视讯会议室举办。
会上,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会长周苏鹏通报了近两年司法社工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深入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程序、制度,有效促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两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共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1032起,其中开展公益性质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811次共计7200余小时;调查走访1686人,完成社会调查报告722份;观护帮教268人,共计1608次;未成年嫌疑人及被害人心理疏导144次;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22场,覆盖家长66人。
随后,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嫚宣读聘任文件。经过严格的前期考核评估,续聘前两批司法社工中表现优秀的30名同志,新聘30名同志为第三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5名同志为司法社工督查员。团省委权益部、省儿童心理学会和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为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代表颁发了聘书。
会议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检察之力助推其他“五大保护”落实落细,努力实现“1+5>6=实”。二是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为抓手,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守住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道防线”。三是多方联动,全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实现“司法的归司法,社会的归社会”,让有限的检察力量集中办案。
今后,三方将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的模式扩大司法志愿者规模,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让更多热爱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人士加入到未检工作中,发挥他们的力量与优势,让隐秘的角落不再黑暗、洒满阳光。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王嫚、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会长周苏鹏、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李莉以及省检察院未检干警、部分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在现场参会,百余名司法社工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在线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