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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2022年10月20日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5年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陕西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7905件,发出检察建议36426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050件,1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14件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从秦岭生态保护到汾渭平原大气治理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始终聚焦陕西“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文明建设。针对工业污染源等5大类16项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问题,陕西检察机关联合山西、河南开展三省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针对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损害黄河生态、威胁行洪安全的问题,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合作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修复被毁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3695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00多公里,清除处理各类固体废物99.5万吨。
2021年,陕西检察机关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寻访革命旧址2111处,推动认定革命文物44处,修缮革命旧址400多处。
5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还不断探索丰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与各级政府、监察、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586个。
记者:郑剑峰
通讯员: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