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21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
示范县(市、区)及拟认定陕西省
科普示范县的公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0〕13号)《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22〕19号)要求,省科协牵头组织对陕西省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经评审评议,省科协研究审定,确定19家县(市、区)为全国科普示范县推荐名单,11家拟认定为陕西省科普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3日至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核实。省科协对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陕西省科协科普部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13日
1.拟推荐中国科协第二批次
全国科普示范县
西安市:临潼区、鄠邑区;
宝鸡市:凤翔区、千阳县;
咸阳市:长武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合阳县、富平县、韩城市;
延安市:志丹县、吴起县;
榆林市:榆阳区、靖边县;
汉中市:汉台区;
安康市:汉滨区、石泉县、旬阳市;
商洛市:商南县、镇安县。
2、拟认定陕西省科普示范县
宝鸡市:太白县、眉县;
咸阳市:彬州市、乾县;
铜川市:王益区;
渭南市:蒲城县、潼关县;
延安市:甘泉县;
榆林市:米脂县;
汉中市:城固县;
安康市:平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