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检察蓝+巾帼红”
携手开展困难妇女
专项司法救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的通知精神。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组织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将以下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加大救助帮助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检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人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活动,与县妇联携手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县妇联在走访关爱困难妇女和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注意发现救助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接到线索后,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对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变“等案上门”为能动排查案源线索,持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救助困难妇女案3件,并及时发放救助金2.1万元。解决了当事人家庭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暂时渡过眼前难关,使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树立了司法公信和权威。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能动检察、主动作为优势,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部署,努力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将党和国家的温暖及时传递给每一位申请救助的困难妇女,做到应救尽救,切实维护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人文关怀。
文 | 杨茜